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方针,加强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有组织科研,体现应用型高校办学特色,更好的发挥校级科研项目推动师生科研能力提升的作用,落实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对科研反哺教学的要求,扩大校级科研项目的参与度和辐射面,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办法》(鄂应院发〔2021〕25号)、《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鄂应院发〔2021〕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体现学院办学宗旨,有利于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应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面向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应坚持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科研精神。
1.自然科学类项目应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或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项目具有先进性、创新性,预期能产生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鼓励基于一定的基础理论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鼓励特色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能促进学科发展,带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转化应用前景成果的项目研究。
2.人文社科类项目应具有学术前沿性,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鼓励具有一定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能反映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改革、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项目研究。
3.思政类项目(包含在人文社科类项目中)应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高校思政工作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4.党政管理类项目应以提升党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为研究核心,在创新理论、服务发展、推动工作效能等方面有新的促进作用。鼓励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理论研究,突出理论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应用性研究等;鼓励围绕自治区“五大任务”和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要求,开展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提升的研究。
5.学生科研类项目应反映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发展的最新成果。鼓励创新与实践相结合,支持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研究;鼓励具有实践性、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中现实问题的研究。
二、申报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每年度申报立项一次,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行选择项目类别。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的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学生科研类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1.5年。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人文社科类(包含思政类)、党政管理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1万元。学生科研类项目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0.6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3万元/项。
2.项目申请人须为学校在岗教职员工,每个项目主持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组成结构合理、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课题组。鼓励新入职教职工申报,鼓励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人需为学院正式在册在籍的学生,一般需要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3.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学院科研项目且没有结题的人员不允许申报校级科研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在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允许申报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且有承担科研项目的经历。
4.凡同一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相关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申请人须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各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及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科研伦理、学术不端等进行审查,签署意见汇总后报科技处。
三、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
1.申报时间:2023年6月29日——8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5份,双面打印;《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yykjc@oit.edu.cn(命名方式:姓名+项目名称)。相关附件在科技处网站通知公告下载。(联系人:吕昕,电话:0477-8591323,地址:科技处405室)
附件: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
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论证活页
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处
2023年6月29日